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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

親愛的網友,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非常重視並尊重著作權法。請詳細閱讀以下本網站著作權聲明,本著作權聲明將幫助您了解,在您使用本網站以及其延伸服務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時,有關著作權法的政策與原則。

一、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著作權聲明

(一)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線上展覽網(以下簡稱本中心網站)上刊載之所有內容,除依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,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(如憲法、法律、命令、公務員於職務上撰擬之講稿、新聞稿)者外,其他包括文字敘述、攝影、圖片、錄音、影像及其他資訊,均受著作權法之保護。

(二) 上述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者,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,歡迎各界廣為利用。

(三) 本中心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,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取得本中心之同意或授權後,方得利用;若涉及其他著作權人之著作內容者,亦應取得該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,方得利用。

(四) 上述「合理使用情形」,說明如下:

  1. 本中心網站上所刊載以本中心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,即著作人為本中心者,在合理範圍內,得重製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;利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  2. 本中心網站上之資訊,得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而重製。
  3. 為報導、評論、教學、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,在合理範圍內,得引用本中心網站上之資訊;引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  4. 其他合理使用情形,請參考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之規定。

(五) 除符合著作權法第80條之1第1項但書之規定,因技術限制,非移除或變更即不能合法利用該著作;或者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,技術上必要之移除或變更之情形者外,本中心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,未經許可,不得移除或變更。

二、連結至本中心網站

任何網站連結至本中心網站,毋須經本中心同意,但連結須明白標示本中心名稱。若連結會誤導使用者,本中心將不允許此連結行為。

三、本中心網站之相關連結

為供網路使用者便利,本中心網站僅提供相關網站之連結,對利用人涉及該網站內容之使用行為,本中心不負責任。

四、免責聲明

本中心網站所提供相關連結網站之網頁或資料,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,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,本中心不擔保其正確性、即時性或完整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