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ck

資訊安全政策

一、資訊安全政策(CIA)

為使本中心業務順利運作,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、使用、控制、洩漏、破壞、竄改、銷毀或其他侵害,並確保其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及可用性(Availability),特制訂本政策如下,以供全體同仁共同全體同仁共同遵循:

  1. 應建立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機制,檢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之有效性。
  2. 應保護機敏資訊及資通系統之機密性與完整性,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竄改。
  3. 應強固核心資通系統之韌性,確保機關業務持續營運。
  4. 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,以提高本中心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。
  5. 針對辦理資通安全業務有功人員應進行獎勵。
  6. 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,或點選連結、下載圖片。
  7. 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。
  8. 禁止安裝未經授權之軟體。

二、資通安全目標

(一) 量化型目標:

  1. 區網可用性達98%以上。(中斷時數/總運作時數≤ 2%)。
  2. 知悉資安事件發生,能於規定的時間完成通報、應變及復原作業。
  3. 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率及附件點閱率分別低於10%及6%。

(二) 質化型目標:

  1. 達成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之要求,並降低遭受資通安全風險之威脅。
  2. 提升同仁資安防護意識、提高警覺、人人有責。